在RDC领域蓬勃发展的当下,商业活动逐渐密集化,跨区域合作逐渐常态化,企业亟待构建兼具稳定性、灵活性与延展性的专利策略。专利布局已不再局限于保护具体技术,更需要与商业目标深度耦合——既确保核心技术的稳定保护,又为商业转化预留灵活空间。面对日益复杂的审查挑战与规避设计风险,本文将探讨专利组合的保护策略,总结如何确定专利保护范围以及专利问题的应对策略。
不同时机下产生的RDC专利不同
RDC相关专利的产生时机通常和RDC研发进展密切相关。在研究的早期阶段,可能会开发出一些有良好靶向性和亲和力的靶向配体,或者以现有技术中的靶向配体为基础,开发适用于RDC的前体组合。而当RDC活性成分已经基本确定,即将进入临床阶段,可能会开发出一些能够稳定RDC诊断或治疗功效的制剂产品。所开发出的靶向配体、前体以及制剂,均可以通过产品专利的形式进行保护。
除产品专利外,还存在方法专利的保护形式。当研究过程中发现了RDC药物及其制剂的新用途(例如开发了一些新的适应症),或者对RDC药物及制剂的制备过程进行了一些优化。这一类创新均可以通过方法专利的形式进行保护。对于已有产品专利的RDC药物,通过申请新的方法专利,可以进一步延长RDC药物的专利保护时间,阻碍竞争对手的研发进程,从而延长市场独占期。
在确定专利保护内容后,需要进一步确认保护范围,合理的专利保护范围应涵盖发明的核心创新点,同时确保技术方案完整且可行。简单来说,需要考虑基于关键技术特征的限定和基于必要技术特征的限定。
基于关键技术特征的限定
关键技术特征即对发明创新性或解决技术问题起决定性作用的特征,是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核心创新点。在设计退守权利要求时,围绕关键技术特征进一步限定,能够形成对申请人极具价值的保护范围。
一方面,这种限定策略能够适配不同的商业场景,通过限定关键技术特征的具体范围(如靶向配体的特定结构、关键添加剂的浓度范围等),可以在阻止竞争者通过小修小改绕过专利保护的同时,为多样化的商业交易(如许可)提供灵活的选择空间。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限定关键技术特征来应对“创造性”问题。当技术方案基于现有技术改进时,通常会产生“创造性”问题,应对时需分析现有技术是否能给出改进技术特征的启示,以及改进后的技术效果是否显而易见。若申请的保护范围不被接受,可从关键技术特征入手进一步限定,设置退守的保护范围。例如,可对RDC中进一步优化的技术特征,也即实现效果的关键技术特征(如靶向配体结构、添加剂浓度等)进行限定。
基于必要技术特征的限定
必要技术特征指实现发明目的、解决技术问题不可或缺的特征,构成技术方案的最低限度特征。缺少任一特征,方案则无法成立。确定保护范围时,必须包含实现预期效果的必要特征。当没有限定与技术效果密切相关的技术特征时,很可能产生“支持”问题。如设计制剂的保护范围时,需从添加剂带来的技术效果出发,确定作用的RDC组成部分,并进行限定。
根据不同国家/地域的影响因素动态调整保护策略
在专利保护策略的实施中,还需要考虑不同国家/地域的影响因素,比如:
1.审查尺度不同
设计专利组合时需要考虑到不同国家专利的审查尺度。例如治疗方法类专利在中国难以授权,而在美国和欧洲则可以获得授权,同时美国和欧洲的审查尺度也并不相同。
2.专利制度不同
设计专利组合策略时可以善用各国专利制度。例如美国延续案制度,如果初始授权范围过窄,可以通过延续案制度挽回一些范围,使产品获得充分保护。
企业进行专利组合设计时可以结合技术研发周期(例如研发早期可以保护新发现的靶向配体,研发后期可以保护包含成熟RDC药物的制剂)与地域专利政策变化,定期优化专利组合,从而最大化专利资产价值。
实现从“技术保护”到“商业资产”转化的价值跃迁
在专利的保护范围设计中,需兼顾技术保护与商业应用。技术保护层面:通过“关键特征+必要特征”精准划定保护范围,灵活应对审查挑战;商业应用层面:以多维度专利组合覆盖潜在侵权场景(仿制、制备工艺规避、适应症扩展),同时动态调整策略以适应新兴合作模式(如地域性精准布局以便跨境技术转移)。
总而言之,通过多层次、多维度的专利布局,企业能够实现从“技术保护”到“商业资产”转化的价值跃迁,使得在确保核心技术稳固性的同时,为技术许可、合资开发等商业场景预留弹性空间,最终形成支撑企业战略落地的知识产权基础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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