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药Entresto专利无效案-药物组合物的创造性问题
TiPLab 一加一
2021-03-05

实验数据及结果在证明发明的创造性中起重要作用,本期我们以诺华的重磅药Entresto的组合物专利《含有缬沙坦和NEP抑制剂的药物组合物》被宣告全部无效一案,探讨药物组合物的创造性问题。

案情简介

涉案专利201110029600.7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如下:

该药物组合物用于治疗高血压等血管疾病,在专利申请中通过文字描述了实验方法和药物组合物具有协同作用的实验结论,但是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实验数据证明该效果。 请求人于2017年4月5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以权利要求1-4不具备创造性为理由之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争议焦点

本案的部分争议焦点在于,仅记载了实验方法和结论而没有实验数据和结果的药物组合物的专利说明书能否证明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无效宣告请求人观点

请求人提交了奥马曲拉(一种ACE/NEP双重抑制剂)与缬沙坦的组合物、NEP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组合物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充血性心衰等疾病的不同组合对比文件,以及证明N-(3-羧基-1-氧代丙基)-(4S)-对-苯基苯基甲基)-4-氨基-2R-甲基丁酸乙酯和N-(3-羧基-1-氧代丙基)-(4S)-对-苯基苯基甲基)-4-氨基-2R-甲基丁酸属于NEP抑制剂,缬沙坦属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的相关证据。

请求人认为,本申请的药物组合物相对于以上不同对比文件的组合属于选择发明或要素替换发明,并且在高血压治疗领域,不同作用机制的药物联用是推荐治疗手段的公知常识,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通过选择具体的化合物或替换具有同样功能的化合物得到本申请的药物组合物。关于技术效果,专利说明书中以“断言式结论”的方式记载了缬沙坦与NEP抑制剂可以产生协同作用,并未提供证明两种药物之间存在协同作用的实验证据,同时也没有公开药物组合物中的具体NEP抑制剂以及两者的剂量,和用以支持药物组合物用途的实验数据。因此,权利要求1-4不具备创造性。

专利权人观点

专利权人提交了补充实验数据,同时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删除了权利要求2和3,以及权利要求1和4中涉及“N-(3-羧基-1-氧代丙基)-(4S)-对-苯基苯基甲基)-4-氨基-2R-甲基丁酸”的技术方案。

专利权人认为,由于NEP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Ⅱ拮抗剂种类众多,选定本专利的特定组合属于不可实现的“过度劳动”,现有技术也无法启示发明人选择本专利的特定组合。专利说明书中明确指出了缬沙坦和N-(3-羧基-1-氧代丙基)-(4S)-对-苯基苯基甲基)-4-氨基-2R-甲基丁酸乙酯的组合能够产生比单一药物更高的疗效,这一结论是以文字说明性语言对以实验为基础通过观察或比较获得的数据进行的定性描述,客观地描述了实验所获得的结果,并且申请人提交的补充数据佐证了缬沙坦和N-(3-羧基-1-氧代丙基)-(4S)-对-苯基苯基甲基)-4-氨基-2R-甲基丁酸乙酯组合在降血压方面的协同作用,本发明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应该具备创造性。

合议组

合议组认为,具有协同作用效果的联合用药具有选择性,具体药物组合的协同作用需要药效实验加以证实,具体到本案,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与NEP抑制剂的组合具有协同作用的效果不在公知常识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预期二者具有协同作用。本专利说明书仅公开了实验方法和实验结论,没有公开实验数据或结果,不能使本领域技术人员确认药物的协同效果。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提交了补充数据,但由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原始申请文件中得到药物组合物具有协同作用这一技术效果,补充的实验数据未被接受。

因此,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具体的治疗高血压的组合物,其具有一定的降血压效果,但无法确认取得协同效果。从已知降血压化合物中组成特定药物组合物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其降血压效果也可以预期,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小结

对于已知的两个化合物所组成的药物组合物,如果现有药物组合物也采用了具有相同或相近功能或机制的化合物,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启示选择具有相似机制的具体化合物进行组合,且如果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预期药物组合物能够具有单个化合物能够达到的技术效果,想要证明其创造性,需要证实药物组合物能够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实验数据和结果对于证明药物效果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实验结论建立在实验数据的统计分析结果的基础之上。如果缺乏实验数据,仅凭文字描述观察统计实验数据后得到的结论,很难使本领域技术人员确认药物是否取得了结论中描述的技术效果,这种情况下即使使用文字在说明书中记载了技术效果,通常也很难得到认可

本案也给了我们启示,在撰写申请文件时,要充分考虑实验方法、实验数据、实验结果、说明技术效果的结论对于专利申请的重要性,将证明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的相关内容记载在申请文件中,这样在证明创造性时不至于无据可依,同时也可以避免公开不充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