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氟前列素滴眼液无效案——方法权利要求中的用途特征
由于用途特征中关于机理的分析阐释或者技术效果的描述不能使技术方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征,因此在进行专利挖掘和布局的时候要把重点放在技术手段上,避免陷入解释原理或描述效果的误区
复审行政纠纷案:涉及基因组测序诊断的计算机系统能否获得专利保护?
认定一项权利要求为疾病的诊断方法的前提条件是:该项权利要求的类型为方法权利要求。以计算机程序流程为依据的功能模块构架,尽管不属于实体装置,但这只是撰写形式上的差异,权利要求的类型仍然由其主题名称确定,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产品权利要求不能被视为方法权利要求。
TiPLab医药专利研究-小分子专题:枯木逢春,史上首个PPD药物获批
Zulresso^®^(Brexanolone)是目前FDA批准的首款针对产后抑郁症的药物。该药获批是“已知结构变装新用”史上的又一次成功,同时给那些沉寂的老药和濒临失败的新药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Idenix公司与Gilead公司的HCV专利之争新进展
2019年10月30日,Idenix公司与Gilead公司关于索非布韦(Sovaldi®)的纠纷发生反转剧情,Idenix公司的US7608597B2专利被判无效。无效理由基于35
TiPLab医药专利研究-小分子专题:二代EGFR靶向药物达克替尼
2019年5月15日,辉瑞的EGFR二代药达克替尼(Dacomitinib,商品名多泽润^®^)在中国获批上市,适应症为单药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19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在这个故事中,我们以达克替尼的活性成分专利家族入手,尝试聊聊专利质量和数量的“平衡之道”。
从Lebrikizumab看药物研发与专利申请
2019年10月,Dermira公司在秋季临床皮肤学会议上公布结果显示抗白介素13(IL-13)单克隆抗体lebrikizumab单药治疗成人患者中重度特应性皮炎的2b期剂量递增临床试验中获得积极效果,lebrikizumab显著改善了患者的湿疹面积及严重度指数(EASI)。目前Dermira已经启动关于lebrikizumab的3期临床研究。
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溶液侵权纠纷——禁止反悔原则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适用的禁止反悔原则影响专利申请的撰写、修改和意见陈述的方式,为了获得能够更好的保护自身权益的专利,申请人有足够的理由在处理申请文件撰写及相关答复事务时将这一原则牢记于心,在此基础上决定每一步的行动。
TiPLab医药专利研究-小分子专题:Fingolimod制剂专利“续命”
Gilenya^®^(Fingolimod)是目前唯一一款同时覆盖儿童、青少年和成人患者多发性硬化症的口服药物,该药充分利用制剂专利的外围保护策略,将其生命周期延续到至少2032年。
乙肝药专利侵权案:制造方法权利要求的撰写与维权
涉及制造方法专利的侵权判定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前提是该权利要求属于产品制造方法专利。制药用途发明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时则不属于产品制造方法专利,不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制造方法权利要求如果撰写不当,会大大增加维权难度。
EP给药剂量相关专利的创造性浅析
之前,我们探讨过中国关于“制药有关剂量”的审查实践。那么在欧洲,保护药物剂量,尤其是“给药有关剂量”的可专利性情况又是怎样的呢?TIPLab磨杵君将以一个案件为例初步探讨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