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共株式会社 VS. 专利复审委员会:浅析化学产品用途发明的新颖性评价标准
化学产品的用途发明是基于发现产品新的性能,并利用此性能而做出的发明。无论是新产品还是已知产品,其性能是产品本身所固有的,用途发明的本质不在于产品本身,而在于产品性能的应用。在本期文章中,我们将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探讨“化学产品用途发明的新颖性”的判断标准。
“肺癌诊断”专利申请复审案:关于疾病诊断的支持性问题
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期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都可以实现技术效果,那么即使权利要求包含了较多的并列方案,也可以认为该权利要求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Amgen VS. Sanofi:抗原结合表位限定的抗体能否被完全实施?
2021年2月11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确认地区法院对Amgen的美国专利US8829165和US8859741的判决,认为该专利不满足enablement requirement而无效,这场Amgen和Sanofi之间的从2014年开始的专利纠纷再次引起关注和热议。
重磅药Entresto专利无效案-药物组合物的创造性问题
实验数据及结果在证明发明的创造性中起重要作用,本期我们以诺华的重磅药Entresto的组合物专利《含有缬沙坦和NEP抑制剂的药物组合物》被宣告全部无效一案,探讨药物组合物的创造性问题。
抗体纯化专利无效案
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即,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并能够清楚、简要地限定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在本期文章中,我们将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探讨“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能否得到说明书支持”的判断标准。
TiPLab医药专利研究-小分子专题:索拉非尼制剂专利无效案
制剂专利的授权难度较大,关键在于创造性高度难以达到。今天我们以索拉非尼无效案为例,讨论具备授权前景或权利相对稳定的制剂专利应当具备哪些特征。
IBSA vs Teva:“half-liquid”=“semi-liquid”?
2020年7月31日,联邦巡回法院确认地区法院对美国专利US7723390的判决,认为该专利由于权利要求用词模糊,导致范围不清楚而无效。
Kymab VS Regeneron:转基因小鼠专利的“充分公开”之争
今年6月24日,英国最高法院判决Regeneron的转基因小鼠专利因“公开不充分”而全部无效,并重申了 “充分公开”原则,即专利说明书必须能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过结合现有技术和说明书公开的内容制备得到权利要求所涵盖的所有产品,无需过分实验或者创造性劳动。
功能性限定的抗体专利的说明书公开充分问题
2020年11月Amgen关于PCSK9抗体的欧洲专利EP2215124被宣告无效,而此前其US同族专利US 8859741在美国也被宣告无效。该系列抗体专利包含了典型的功能性限定抗体权利要求,其中说明书的公开充分问题值得参考借鉴。
从普拉格雷再审无效来看选择发明的创造性判断标准
普拉格雷是一种口服抗血栓药物,中国专利01815108.6要求保护的是普拉格雷的盐酸盐和马来酸盐,该专利历经无效程序,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最终被宣告全部无效。今天我们结合本案来探讨一下我国选择发明的创造性判断标准。